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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伯父的3000万美元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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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8 人气:547 作者:常熟律师

为了能从银行中取出伯父存入的3000万美元,福建省福州市港头镇的叶家兄妹耗费了几十年的光景。叶家兄妹的手上既没存折,也没存单,他们只知道一家银行中有这笔巨额存款,并且应该属于他们。
光耀门楣的伯父客死他乡王贤能

  29年前的1987年,叶家兄妹大多生活在福建农村。当年2月,一个噩耗传至叶家,:他们的伯父在印度尼西亚去世了。
 
  叶家兄妹回忆说,1933年,年仅12岁的伯父跟随长辈远离家乡,下南洋,来到印度尼西亚,并改名为王贤能。在当地,王贤能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成年后,他开始了一番创业。据叶家兄妹之一叶和盛回忆,王贤能的生意做得很顺利,其经营规模也越来越大。到20世纪70年代,他开始从事汽车配件和五金批发的生意。


  王贤能不仅生意做得大,而且人品也很好,。在印度尼西亚的当地华侨界中,他也有一定声望。可是,叶家兄妹没想到,令叶氏家族荣耀万分的王贤能却在60多岁时病逝了,唯一留给叶氏家族后代的是存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家银行内的一笔存款。
 
  叶家兄妹说,银行里的那笔巨款是王贤能生前存入的。王贤能年轻时没有娶妻生子,后因顾及事业发展,一直单身。他对国内的亲人关爱有加,总是想法设法接济国内亲人。
 
  1977年,王贤能给家里寄来4万元人民币。叶家人据此在村里建起了让邻居颇为羡慕的新房子。“少小离家老大回”。,1983年,思乡心切的王贤能辗转回国,与分隔几十年的亲人见面。当时,王贤能带回一台彩色电视机,叶家成为全村第一户拥有彩电的人家。王贤能与家人团聚后,道出了想把事业转到国内,让家族后代经营的想法。
 
  据叶家兄妹说,1983年,王贤能第一次回国时,在福州市一家银行存入2000万美元。紧接着第二年,即1984年,王贤能再次回国,又在这家银行存入1000万美元,两次共计存入3000万美元。之后,王贤能回印度尼西亚处理生意。可天有不测风云,王贤能回到印度尼西亚后,突然染病去世了。
3000万美元缩水至3000美元

  王贤能孤身一人,客死他乡,叶家人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精神和经济上的顶梁柱,那种悲痛可想而知。叶家兄妹想到王贤能留在国内银行的那笔存款后,便去银行了解存款的情况。
 
  银行的工作人员说,王贤能的钱没有取走,还存在银行。钱还在银行里,叶家兄妹放心了。可是,当他们要求查询王贤能账户内的具体金额时,遭到了拒绝。银行的回答是,除非叶家兄妹能证明他们是王贤能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否则将无法查询。
 
  叶家兄妹了解到,想办理继承公证,首先得证明他们与王贤能的身份关系,并且要提供王贤能无配偶、无子女的证明。由于王贤能是印度尼西亚籍华人,这些证明材料需要到印度尼西亚获取。在20世纪80年代,叶家兄妹很难去印度尼西亚。除了等待,他们别无选择。
 
  直到1990年7月,事情出现转机。这一年,我国与印度尼西亚正式恢复了外交关系。但对于叶家兄妹而言,去印度尼西亚办理证明材料难度太大。
 
  就这样,十多年过去了。2002年5月,叶家兄妹之一的叶和全正式启程前往印度尼西亚,历时近3个月的时间,花费了十七八万元,办好了包含死亡证明书、未结婚证明书、家庭组织证明书在内的7份材料后回国。
 
  2003年2月,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出具了《继承权证明书》,其中明确了被继承人王贤能生前所遗有的财产依法应转由叶家兄妹等人共同继承。
 
  2003年3月,当叶家兄妹带着公证材料来到位于福州市津泰路的这家银行时,银行工作人员的回答让他们大吃一惊:账户内只有3000美元。
王贤能的侄子叶和盛出乎叶家预料的法院判决

  3000万美元与3000美元,一字之差,相差万倍。叶家兄妹表示,确信当年王贤能存入3000万美元的存款。但他们手中没有存单原件,他们要求查看当时的存单原件。
 
  因为当年王贤能的存款方式非常特殊。银行方面解释称,银行在当时那种特定时期专门针对华侨设立了这种存款方式,存单由银行代为保管。
 
  王贤能的侄子之一,叶和全说,当年,23岁的自己陪同王贤能一起去存钱,自己特意看了存单上的金额,是2000万美元。之后,叶家人不断找银行,希望将王贤能存款的具体数额核实清楚。但是,银行给出的答复是只有3000美元的存款。
 
  无奈之下,叶家兄妹请了律师。律师建议他们先取出500美元,一来可以确认他们的合法继承人身份,二来可以借助司法诉讼明确王贤能存款的确切数额。
 
  2010年10月,叶家兄妹将银行告上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院从银行调取了两张存款单复印件,显示王贤能名下共有两笔存款,分别是1983年8月18日和1984年9月3日存入。2011年1月,法院确认了王能贤的银行存款为3123.75美元,并一审判决银行先行兑付部分存款本金500美元。
 
  叶家兄妹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1年8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法院认定存款金额的依据不足等理由,将案件发回重审。接下来的事件发展,让叶家人始料未及。
 
  案件发回后,鼓楼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继承人王贤能属于印度尼西亚公民,其在银行存款的遗产继承属于动产继承,应适用王贤能最后住所地即印度尼西亚的法律确定继承关系。公证处为叶家人做的《继承权公证书》适用法律错误,叶家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2014年5月4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叶家人的起诉。
 
  叶家人不服一审裁定,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2月2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法官解释称,公证书明确了只作为查询数额之用,不足以证明叶家人是继承人。
 
  事实上,叶家人遇到的困境并非个例。目前,沉淀在各家银行的这类存款,被俗称为无主存款。大多数银行的做法是,如果“这类存款”一直没有人来主张权利,存款会一直保留在账户中。叶家人的经历从另一个维度给人们提了个醒儿,不要因忽略或粗心,让一些财产成为躺在银行里的“永久存款”。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分动产和不动产:汽车、存款、现金、贵重首饰属于动产,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照《继承法》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本案中,确定叶家兄妹继承人资格不适用我国《继承法》,须按照被继承人王贤能最后住所地印度尼西亚的法律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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